新华每日电讯: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《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》,提出未来两年将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。这是落实新发展理念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体现,无疑将对河湖管理保护和国家水安全起到积极作用。但也要看到,只有在科学监控、摸清家底、分清责任的基础上,注重监督、考核、问责,才能让各级各地的河长戴上制度的紧箍;抓保障制度和政策引导,让牢牢把握的河长不吃亏、得实惠,让它真正落到实处,用河长制实现河流的长效治理。
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,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。与此同时,中国的环境污染也令人担忧。《201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》显示,全国地表水967个国控断面(点)水质监测,~类和劣类水质断面分别占26.7%和8.8%;62个重点湖泊(水库)中,~类和劣类分别占22.58%和8.1%。“牛奶河”、“酱油河”、“油画河”成为民生一大痛点。
这些环境问题,表面上看是一个企业或者一个地方的投机取巧,玩世不恭。本质上,它们是整个社会发展理念的偏差和政府职能的缺位。河长制意在落实属地责任、政府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。近年来,一些地区积极探索,源于地方实践的河长制呈现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,不少地方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。
但也要清醒地看到,在探索实施河长制的过程中,有的地方连招牌都不全,河长日志居然有人写;有的地方热衷于做表面文章,遇到一些问题就走走停停;在一些地方,河长制已经成为一纸空文。究其原因,河湖保护地位不清、责任不清、问责不严、引导不力几乎是全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。
实施河长制,首先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河湖保护监测评估体系,摸清自己的家底资源,明确各自的责任。可以探索实行行政区域入河污染物总量监管模式。核心是以行政区域为单位,在边界断面设置水量水质监测站网,通过连续动态监测,获取污染物入河总量数据。在各地建立“排污表”,客观反映地方各级政府治污减排的管理责任。
有了这些连续的、动态的科学数据,各级政府的权责利关系一目了然。在此基础上,要建立各级行政区域水资源保护责任制,并纳入各级干部政绩考核,以党纪的硬约束监督各级政府积极履职尽责。让每一位河长对自己的治污和护河有明确的责任,给每一位河长戴上监督问责的紧箍。
河湖的治理和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仅仅念魔咒、施压可能会适得其反。又要结合各地实际,建立健全配套保障制度,为辛勤工作的河长减负减压,形成良性循环。可以探索实行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,imp